- 辦理容積移轉,可以只捐贈送出基地部分持分嗎?
苗栗縣政府表示,可以的!上述產權仍屬私有之道路用地,係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」第6條規定所稱公共設施保留地。依同辦法第10條規定,送出基地除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使用之可建築土地外,其餘送出基地皆可依規定分次申請容積移轉,並辦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7條及苗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規定事項後,由苗栗縣府發給許可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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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振興安居」動土典禮出席貴賓有內政部董建宏政務次長、國家住都中心花敬群董事長、立法委員魯明哲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國基署長、桃園市都市發展局江南志局長等各方嘉賓,祈求工程順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