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容積移轉,可以只捐贈送出基地部分持分嗎?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
辦理容積移轉,可以只捐贈送出基地部分持分嗎?
新聞摘要
  • 辦理容積移轉,可以只捐贈送出基地部分持分嗎?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常有民眾詢問:「我跟兄弟繼承了父親的一筆計畫道路用地,各持分1/3但無分割,現況已作道路使用,我所持有的部分能夠做容積移轉嗎?」
 
苗栗縣政府表示,可以的!上述產權仍屬私有之道路用地,係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」第6條規定所稱公共設施保留地。依同辦法第10條規定,送出基地除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使用之可建築土地外,其餘送出基地皆可依規定分次申請容積移轉,並辦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7條及苗栗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標準規定事項後,由苗栗縣府發給許可函。